2009年舒城县中小学骨干教师省级培训计划
一、指导思想
贯彻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09年骨干教师省级培训工作的通知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》、《六安市2008-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》和舒城县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,提高小学骨干教师的综合素质和能力,发挥小学骨干教师的示范、辐射作用。
二、培训类型和对象
(一)、农村中小学紧缺学科骨干教师省级培训
(二)、幼儿园骨干教师省级培训
(三)、特殊教育骨干教师省级培训
(四)、农村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省级培训
三、选拔依据
1、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,具有创新精神,熟悉学科教育教学的一般规律和教材教法,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、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一定的教育科研能力,在教育教学改革、教育教学研究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成绩比较显著。
2、学科骨干教师,原则上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;具有中级职称,5年以上教龄;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。
3、省级骨干班主任,年龄50周岁以下,教龄5年以上,具有中学一级以上职称,心理健康,身体状况良好。
4、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,热爱本职工作,有上进心和钻研精神。
四、确定人选
1按照个人申报、学校推荐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程序,广泛宣传发动,认真组织申报和推荐,严格资格审查,加强考核,保证推荐对象的水平,公开选拔、择优推荐。及时将培训要求及培训报到时间、地点通知学员本人,保证推选学员按时参加培训。
2、学员所在学校要提前安排好参培教师的工作,为其参加培训创造条件,保证参培人员在培训期间按时全程参加培训。
舒城县教师进修学校
2009年5月